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 时间:2019-1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项目投资行为,提横跨资企业投资效益,有效防备投资危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革新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条例》和《湖北省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治理步伐》等有关执法、规则,制定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黄石市人民政府授权黄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步伐所指的投资是指企业以现金、实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资源投入市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投资运动:
(一)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设立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对其追加投资,以及受让股权、收购兼并、合资相助、对非出资企业新增投资等;
(二)牢固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更新革新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等;
(三)非保本型金融类产品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包管产品投资、期货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
第四条 企业投资项目从性质上可分为政府决策投资项目和企业自主决策投资项目。
政府决策投资项目是指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集会、市投融资和债务治理委员会等审议通过,或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的专题集会通过或书面确认的投资项目。
企业自主决策投资项目是指企业担负的除政府决策投资项目以外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五条 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投资监督治理依照以下原则:
(一)切合国家产颐魅政策和省、市国有经济结构与结构调解偏向;
(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企业分类监管原则;
(三)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结构优化调解原则;
(四)坚持计划引领与动态调解,效益优先与聚焦主业生长原则;
(五)实行差别化授权和负面清单治理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事前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与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相联动原则。
第六条 市政府国资委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并宣布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内容坚持相对稳定并适时进行动态调解。列入负面清单的投资项目,企业一律不得自主决策投资。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由企业凭据中恒久生长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自主决策投资。
第七条 企业投资应切合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切合国家执规律则和目标政策,切合出资人有关投资治理划定,切合企颐魅章程和内部投资治理制度;
(二)战略引领。切合国家、省、市的总体生长战略、区域计划、工业计划以及企业自身生长的战略与计划;
(三)聚焦主业。切合企业功效定位,有利于培育和生长壮大企业主业,有利于工业结构调解,有利于提高企业自主立异能力和焦点竞争力;
(四)量力而行。投资项目简直定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欠债水平以及实际筹资能力、管控能力、抗危害能力和团队支持能力相适应;
(五)效益优先。投资项目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原则上不低于行业平均收益率的效益预测。
第八条 企业是投资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权限实行差别化授权治理。
1、单项投资额在企业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末合并报表净资产百分之二额度内的自主决策投资项目(限于本市投资)和在本市以外投资额不凌驾1000万元的项目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策;凌驾授权额度的投资(含在本市以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企业董事会审议通事后报市政府国资委或股东会审核,市政府国资委于收到项目申报质料后15个事情日内给予回复;特别重大或凭据相关划定须上报市政府的投资,由市政府国资委报市政府或市投融资和债务治理委员会审批。
企业应当比照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凭据计划、主业和培育业务规模,结合本企业实际,确定本企业的投资领域、投资目标、投资规模,制定本企业更为严格、具体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第九条 市政府已经批准、市投融资和债务治理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分已经批准的投资项目,不需再报市政府国资委审核。市政府及相关部分批准、批准后,企业应向市政府国资委报告,便于落实监管责任。
第二章 投资事前治理
第十条 企业应当凭据生长计划、主业和培育业务规模选择、确定自主决策投资项目,会同政府性投资项目体例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企业年度全面预算相衔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备案。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主要领域和目的;
(二)投资总额及资产欠债率水平;
(三)投资结构剖析,包括主业投资规模,非主业投资规模,股权投资、牢固资产投资的比例和规模;
(四)投资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内容、投资主体、项目投资额、投资预期收益、实施年限等。
年度投资计划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附年度投资计划表、年度投资计划文字说明以及董事会决议。
第十二条 企业确需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解的,应当重新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将调解后的年度投资计划重新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备案后实施。
第十三条 市政府国资委依据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企业生长计划,从企业投资偏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能力等方面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治理。市政府国资委在收到年度投资计划报告后的15个事情日内,对无问题的年度投资计划出具备案表;对保存问题的年度投资计划,向企业反响书面意见,企业应凭据市政府国资委意见对年度投资计划作出修改并重新履行报备手续。
第十四条 企业投资运动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和集体决策。企业投资运动的决策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含执法危害评估)、经理办公会讨论、党委会研究、董事会决策、股东(会)决定等。需报市政府国资委审核的投资项目,在上报时一并上报下列质料:
(一)申请审核的请示;
(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项目还需进行专家论证,进行专家论证的投资项目需提供论证结论、专家名单及其签名复印件;
(三)执法意见书;
(四)投资项目涉及的尽职视察报告、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专业报告;
(五)企业党委会、董事会集会决议或集会纪录复印件。
企业投资运动涉及政府公共治理审批事项的,应当报经政府或政府有关部分审批。
第十五条 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投资项目重点进行合规性审查,主要审核程序和形式要件,一般差池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等实体问题进行审核(市政府国资委认为有须要的除外),企业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卖力对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性等实体问题进行研究、剖析、评判,并对提交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执法意见书、尽职视察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清产核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的真实性、可信性担卖力任。
第十六条 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投资项目凭据以下标准进行审核,并出具相应意见:
(一)通过。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
1.严格凭据本步伐第十四条划定报送相关质料,质料齐全无瑕疵;
2.企业内部决策程序完整,投资项目经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执法意见书、尽职视察报告、专家论证意见的结论积极、正面;
4.没有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中的内容;
5.企业的资产欠债率在预警线以下,或者虽然抵达或凌驾预警线或重点监管线,但项目资金已经落实且不会推高企业资产欠债率。
(二)反对。上述五个条件中,任何一个条件不切合的,予以反对。
第三章 投资事中治理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剖析,针对外部情况和项目自己情况变革,实时进行再决策。如泛起影响投资项目的实现的重大倒运变革时,应当研究启动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企业因投资项目再决策涉及年度投资计划调解的,应当将调解后的年度投资计划报送市政府国资委。
第十八条 企业应于每年7月30日前将上半年投资项目推进情况报告报送市政府国资委。推进情况包括股权投资、牢固资产投资(含公益性建设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第十九条 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随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
第四章 投资事后治理
第二十条 企业在年度投资完成后,应当体例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国资委。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年度投资完成总体情况;
(二)年度投资效果剖析;
(三)年度投资后评价事情开展情况;
(四)年度投资保存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开展投资项目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包括投资项目决策、投资偏向、资金使用、投资效益、投资危害治理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市政府国资委对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事情进行监督和指导,可选择部分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须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整体评价。
第五章 投资危害治理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投资项目全历程危害治理体系,将投资危害治理作为企业实施全面危害治理、增强廉洁危害防控的重要内容。增强投资事前危害评估和危害控制计划制订,做好项目实施历程中的危害监控、预警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投资项目应当积极引入社会种种投资机构、资本加入。投资项目在投资决策前应当进行投资项目危害评估。
第二十五条 市政府国资委指导催促企业增强投资危害治理、可组织对企业投资危害治理体系进行评价,相关企业应对保存的问题实时进行整改,健全完善企业投资危害治理体系,提高企业抗危害能力。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违反本步伐划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治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结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有关划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依据本步伐,实时修订企颐魅章程,明确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二十八条 本步伐由市政府国资委卖力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步伐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原《黄石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治理步伐》(黄国资委发〔2008〕2号)同时废止。本步伐施行历程中,若国家投资政策爆发重大变革,市政府国资委将对相关内容实时进行调解。
附件:1.黄石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2.黄石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投资项目审核表
附件1: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一、不切合执规律则、国家、省和市产颐魅政策、宁静生产和情况掩护、节能减排要求的投资项目。
二、产能严重过剩工业的投资项目。
三、未明确融资、投资、治理、退出方法和责任人的投资项目。
四、预期投资收益率低于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非公益性投资项目。
五、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划定要求的投资项目。
六、高欠债率企业继续推高企业资产欠债率的投资项目。
七、对产权关系不明晰或保存重大或有欠债危害企业的投资项目。
八、对被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资信不佳、资产质量状况较差,以及明显缺乏投资能力企业的投资或相助项目。
附件2:
黄石市政府国资委企业投资项目审核表
编号: 单位:万元
企业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 ||||||||||||
单位地点 | 法定代表人 | |||||||||||||
企业类型 | 1、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绝对控股公司;3、国有相对控股公司 | |||||||||||||
项目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点 | ||||||||||||||
项目卖力人 | 联系电话 | 具体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行业类别 | ||||||||||||||
备案项目类别 | 1、牢固资产投资;2、股权投资;3、金融类投资 | |||||||||||||
投资项目简述 | ||||||||||||||
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其中: 钱币投资 | 预计销售收入 | |||||||||||
实物投资 | 预计利润 | |||||||||||||
其他投资 | ||||||||||||||
资金 来源 | 其中:企业自筹 | 投资进度 按年度排列 | 20 年 | |||||||||||
海内银行贷款 | 20 年 | |||||||||||||
利用外资 | 20 年 | |||||||||||||
其他资金 | 20 年 | |||||||||||||
项目实施时间: 年 月 | 20 年 | |||||||||||||
项目完成时间: 年 月 | 项目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 投资接纳期 | ||||||||||||
市出资企业意见
主要卖力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政府国资委意见
主要卖力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